一、项目编号:ZFCG(F)-2022-020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核定入库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博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松园南路15号4幢
中标(成交)金额:9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核定入库项目 服务范围:2021年霍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万亩,共计10个项目新增耕地指标核定入库工作,项目共涉及10个乡镇。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区竣工图测绘、工作方案编制、项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三项指标(新增耕地、旱改水、粮食产能提升)的摸排与分析、实地调查与评定区划定、取样检测、核定材料编制、外业核查与备案入库等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新增耕地摸排验收和核定入库工作。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田应华、郭玲玲、李晓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为1.3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十二楼1207室和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18号二楼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64-5022237、0564-503251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503121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霍山县住建大厦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64-5022237
名 称: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18号
联系方式:董女士 0564-5032516
项目联系人:董文
电 话:0564-50325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