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编号:XXGC-2021-145
二、项目名称:霍山经济开发区众创园9#、10#厂房及配套工程监理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经济开发区众创园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单位):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单位)地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 】询价 【 】随机摇号 【 】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工程位于霍山经济开发区众创园,9号、10号厂房建筑面积:7803.6m2,每栋为3901.8m2,单层(局部2层),桩基、轻钢结构,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约1468万元,监理费用约10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已落实。
十、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发包人研究决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承包人应是发包人推荐的霍山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监理企业备选库入库企业内的安徽省正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景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为: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无重大安全事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现场查验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承包函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姓名、专业、资质等级等方面一致。
3、承包人在承包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承包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项目中确认为成交候选人。
4、承包人诚信要求: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承包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承包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例:7月19日发包,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发包要求的,其承包资格无效。
7、本项目实行业主考勤打卡,参照IFA考勤。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发包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十三、包号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23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十六、项目发包时间:2021年6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项目发包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十七、发包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承包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3、参与本项目承包的承包人,应在发包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发包公告、补充公告、发包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承包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发包文件,否则,发包单位不予接收承包人响应文件。承包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发包文件由发包单位在发包时通过开评审系统展示判断。
4、承包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业绩、企业获奖等相关信息。承包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承包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承包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承包人在下载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承包人自身信息。
6、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 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956129702
代理机构: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7756475677
二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告》([2021]第4号)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现要求进入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投标的投标人(含限额以下工程)需遵循以下相关事项:
一、进场人数要求。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到场的由项目经理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书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投标人授权的项目经理即委托人员,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二、现场核查要求。其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告》([2021]第4号)的要求:测体温,查验“安康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三、鉴于我市、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中标人(承包人)在履行本项目施工合同中,应优先招用霍山本地工人。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单位负责处理。
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